1.1 采购项目名称:灵璧县2026年农村公路项目设计
1.2 采购编号:GN
1.3 采购人:灵璧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4(请登录)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6 标段划分:2个标段
1.7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7.7万元;第二标段:21.6万元
1.8 采购项目概况:灵璧县2026年农村公路项目设计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灵璧县2026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包含5个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项目,全长5.84公里,计划投资850万元;第二标段:灵璧县2026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总长约217公里(具体以省交通厅批复计划里程为准),计划投资约2400万元。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并通过评审。
2.3 服务地点:宿州市灵璧县。
2.4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设计深度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有效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评审现场由评审小组查询为准。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供应商或者供应商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2)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或设计负责人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5 各供应商均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进行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段,评审顺序:1-2标段依次进行;已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该供应商在之后标段的评审中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但仍参与所有标段的评审工作。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10时00分……下载。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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