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2026年中国电信宁德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及翼生活视频号代运营采购项目,“宁德翼生活”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包括文章推送、视频制作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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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
内容 |
说明 |
不含税最高单价(元) |
预计数量 |
预计不含税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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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信公众号 |
文章推送 |
每期软文+图片编制及发布,按1000元结算 |
1000 |
30 |
30000 |
询比采用折扣低价中标:以“应答不含税最高单价”为基准,供应商报价总体折扣最低者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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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5活动互动/期,如:投票、问卷调查等。按1000元 |
1000 |
6 |
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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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微信视频号 |
视频制作(时长120秒内) |
安排专人前往拍摄的每期按4000元结算(宁德范围内),清晰度不低于1080p。 |
4000 |
11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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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 |
运营成效 |
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年累计阅读量增加2万人次(每增加5000人次,按500元结算) |
500 |
4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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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的年累计粉丝量增加1万人(每增加2000人,按600元结算) |
600 |
5 |
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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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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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成交折扣越低,则相应的制作数量要越多,结算以不超过总金额8.5万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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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框架协议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订单结算费:汇总当期(类目工作量(根据订单完成量计取)*单价(不含税最高限价))*成交折扣。
(3)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本项目不划分分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为100%,成交供应商份额=采购预估含税金额*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预估不含税金额*(1+响应税率)*成交供应商份额比例。
1.3.项目设最高限价折扣报价,最高限价折扣为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1.2供应商代运营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签订代运营协议2份及以上(图文或视频产品类),且2份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万元。要求提供合同及每份合同部分结算发票的复印件作为业绩凭证。
2.1.3供应商在宁德地区注册的同类账号(如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快手号/小红书号),当前处于正常运营且粉丝数量不低于1万人,要求提供相关依据截图。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6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响应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8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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