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汾西正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危废品处置。
1.2采购人:山西汾西正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危险废物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堆放或自行处置。根据山西焦煤集团公司下发的《关于加强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规定,正令煤业矿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包含废油桶、在线监测废液、在线监测废液桶、废油漆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棉纱手套)需委托有资质机构(包含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山西汾西正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危废品处置
2.2服务地点:山西汾西正令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3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采取就近处置原则。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山西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登记表》,许可证核定的经营类别需覆盖本项目涉及的危废种类(如HW09废乳化液、HW49废弃包装物等);
(2)运输资质要求:若自行承运,需持有有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配备专用密闭运输车辆。若委托承运,需提供与承运单位的正式委托合同。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6年2月25日18:00至2026年2月28日18:00(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6年3月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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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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