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XM
项目名称:南昌县2026年建成区市政设施维修及桥涵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0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 南财采2026F000205354 | 南昌县2026年建成区市政设施维修及桥涵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1 | 项 | 7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的形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将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后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必须达到合同总金额的30%(含)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必须达到合同总金额的18%(含)以上;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5.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26日 00:00 至 2026年03月04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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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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