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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6年太原算力中心余热回收建设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6-02-24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6年太原算力中心余热回收建设项目,预估金额为214.597万元(含税)。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为余热回收所需的设备及配套材料、设计、施工安装等,主要包括1300KW以上水源热泵机组及与其配套的水泵、管路、补水和加药等装置,余热回收监控系统以及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及系统调测服务。

     工程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系统调测、验收等。

     保修期:自项目完成终验并正常运行之日起24个月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技术及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山西分公司2026年太原算力中心余热回收建设项目/

-

-

-

山西省太原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安装及系统调测、验收等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设备部分不含税总价153.4万元、施工部分不含税总价32.5万元、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5.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 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核心设备水源热泵机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则设计资质应该由负责设计的联合体成员具备,施工资质应该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具备:

1)设计资质(满足A或B或C):

A: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B: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C: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如遇国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供应商依照制度取得的对应专业等同级别资质证书视为符合上述要求。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

    2.1.6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注: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负责施工的一方提供。)

    2.1.7供应商人员要求(均不得兼任,否则重复人员均视为无效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如为联合体响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本条要求)。

2)拟投入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如为联合体响应,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①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②须承诺成交后不得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如为联合体响应,施工负责人须为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人员):

 ①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给水排水)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响应,设计负责人须为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人员)

5)须至少提供1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员。

     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本单位或与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本单位相关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包含:响应供应商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的有效的合同及第三方劳务公司与该人员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或2025年6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社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缴纳时限等关键性内容且必须有社保管理机构章和缴费单位名称。如供应商采用第三方代缴社保,须提供投供应商与第三方公司签署的协议,协议需显示劳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劳务合作时限等关键内容,并出具第三方公司为劳务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2.1.8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单个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在中国境内具备的同类项目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至少具备1个总承包(EPC)项目,且单项业绩含税金额须为200万元或以上;

(2)①和②同时满足:

     ①至少具备1个设计项目,且单项业绩含税金额须为5万元或以上;

     ②至少具备1个施工项目,且单项业绩含税金额须为35万元或以上。

     注: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余热回收建设项目或通信机房/数据中心暖通系统节能改造类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封面、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单个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框架协议与订单或结算文件须有明显对应关系(如名称或编号一致等)。

      2.1.9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3月0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3月0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2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3 产品业绩要求:响应产品制造商生产的水源热泵机组产品自2024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单个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备1项销售业绩,且单项业绩含税金额须达到80万元。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封面、内容页、金额页、大签页),单个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协议,以具体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需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准。框架协议与订单或结算文件须有明显对应关系(如名称或编号一致等)。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25日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28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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