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采购立项审批编号:CGS
3. 采购方式:公开谈判方式。
4. 采购内容及范围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 1 | 商品砼 | C20 泵送 | m³ | 300 | |
| 2 | 商品砼 | C20细石 泵送 | m³ | 200 | |
| 3 | 商品砼 | C25 泵送 | m³ | 150 | |
| 4 | 商品砼 | C25细石 泵送 | m³ | 150 | |
| 5 | 商品砼 | C30 泵送 | m³ | 1600 | |
| 6 | 商品砼 | C30P6 泵送 | m³ | 100 | |
| 7 | 商品砼 | C35 泵送 | m³ | 1600 | |
| 8 | 商品砼 | C40 泵送 | m³ | 950 | |
| 9 | 商品砼 | C40P10 泵送 | m³ | 100 | |
| 备注:以上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买方实际验收数量为结算依据。 | |||||
4.1技术质量要求:
(1)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GB/T19902-2003《预拌混凝凝土》、GBJ107-87《混凝土检验评定标准》等执行;
(2)需随产品提供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以及该批次材料28天检测报告等文件;
4.2验收标准:商品砼供应中,卖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商品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的抽检:按报价单位的配合比(kg/m3)标准计算,买方对商砼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率不小于5%,买方抽查过程中,卖方要积极配合。如发现缺量,则当批混凝土按缺量比例全部扣除。
4.3交货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南湖乡S235省道79公里处大南湖一矿。
4.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买方需求在2日内供货到位。
4.5付款方式:
4.5.1货到现场浇筑完成(不免除卖方所供材料质量责任),供应商开具发票交付买方,买方核对验收挂账,30个工作日付款90%,买方收到该批商砼28天强度检测合格报告后付余款10%。
4.5.2付款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公开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无不良信用;报名时需意向报名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制造商资格声明、授权委托书、廉洁承诺书、业绩、供应商其他证明文件(见采购公告));本次采购仅限生产制造商参与;
5.2本次采购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相同IP地址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报价;
5.4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并将其拉入中煤停用名单,1-3年内不得参与我公司任何业务。
5.5参与本次报名的供应商需向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SHECA单位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期合同并及时签章。
6. 供应商报价要求
6.1自采购报价揭示90日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
6.2固定单价。
7采购文件的获取
7.1下载时间:自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2日11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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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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