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水资源论证编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或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信息真实合法有效,附有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且人证相符(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会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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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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