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进入施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结建式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建质〔2021〕146号)及《佛山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需委托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资质认定,并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诚信登记的检测机构组织实施该工作。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建设资金来自国铁集团、政府出资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谈判响应人参与。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2 建设项目规模: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及相关工程包含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与站房一体设计、同步实施的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以及佛山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佛山高铁站工程。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车场设计规模按3台7线布置,预留扩建条件,到发线有效长650m,设1座基本站台,2座中间站台。基本站台按 450m×8m×1.25m、岛式中间站台按450m×12m×1.25m设计。铁路站房建筑面积约 2.98万平方米,含高架层、站台层围护结构及出站层出站厅;与站房一体设计、同步实施的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约24.9万平方米;佛山地铁3号线线路在本工程范围内与铁路站房斜交,新增地铁车站(佛山高铁站)工程建设面积约1.5 万平方米;生产生活房屋面积约7千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7.45亿元。
2.3计划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佛山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人防验收报告止。
2.4采购范围: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站房及相关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第三方检测。
2.5采购内容: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检测,包含防护设备设施安装后功能检测,最终取得佛山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人防验收报告。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禅城区的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条例等要求,确保新建广州至湛江高速铁路佛山站站房及相关工程顺利取得佛山市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人防验收报告。
2.7项目采购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46.4948万元(其中: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含北侧换乘厅)采购最高限价为38.2775万元,3号线地下二、三层采购最高限价为8.2173万元)。
3. 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
3.2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资质认定证书(其中,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在《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公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目录的公告》中查询;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amr.gd.gov.cn/gdzj-web/modules/certificatesearch/main.jsp中查询),并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诚信登记的检测机构。附机构名录或网页截图。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3月至2026年3月)具有铁路站房或地铁站房或城市轨道交通站房或大中型公共建筑人防检测业绩(附合同和通过验收的相关支撑材料)。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得处于亏损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3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6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有主持或负责铁路大中型站房工程或类似大中型商场、地铁、场馆、机场等项目人防工程检测工作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检测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6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有主持或负责铁路大中型站房工程或类似大中型场馆、地铁、机场等项目人防设施检测工作经历,无不良行为记录。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在本检测机构服务两年以上,附其社保证明。
3.6 设施设备要求:具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人员,具备承担本项目人防检测服务的能力。
3.7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谈判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谈判响应人及其投标所列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黑名单”且在公布期的;
(4)谈判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谈判响应人处在国铁集团有关停标通报的停标期限内的;
(6)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的;
(7)谈判响应文件中所列主要服务人员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的;
(8)其他情形:/。
4. 磋商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
4.2谈判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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