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时间:2026-02-27 00:00:00
发布时间:2026-02-24 16:40:46
采购编号:HLJ
采购单位: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允许1家中选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是
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运维单位应按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备案截图并加盖公章)。
3.运维机构应当建立运行维护记录制度(提供制度文件并加盖公章)。
4.运维机构不得将本项目转委托(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自动监测运维机构应建立完整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及相互之间关系,应配备与运维工作相匹配的人员、设备设施及支持服务,以满足运维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运维合同要求。(提供组织架构及各部门职责分工并加盖公章)
6.运维单位需配备3名运维人员常驻鹤岗市区,运维人员应具备噪声监测及治理相关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从事自动监测运维相关3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运维人员培训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运维记录并加盖公章)
7.为保证设备稳定及数据传输率,运维所需车辆不少于2辆。(提供运维车辆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8.运维单位需配备一套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作为备机使用,保证现有设备故障期间不影响相应站点数据传输。(提供备机检定证明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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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