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二期)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314.26万元
四、招标内容:本次服务范围为佛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科创产业载体及配套基础设施一期路网工程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第二期)。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1)至(3)项中任一项要求的材料复印件:(1)提供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3)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按《投标承诺函》提供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3月17日9时00分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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