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昭关东路提升改造项目沥青前场施工劳务分包
2.采购内容:沥青前场施工劳务分包,工程量详见附件清单,工期暂定6个月,含税9%上限控制价190795.3元;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票。
3.项目编号:(请登录)
4.项目地点:位于马鞍山市含山县
5.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工作内容(若有)(请登录)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附相关材料的响应文件的予以作废处理: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劳务分包资质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今)至少具备1项单项合同20万元及以上沥青路面施工合同业绩(附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合同履约期间的发票或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报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①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有效期内(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为准);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公布期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为准);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公布期内(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④若有特殊情况,需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附以上任意网站查询报告或截图。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与报价。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三、投标报价要求
1.评价办法:最低价中标,上限含税控制价为190795.30元。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税票要求 9%增值税专票,不按要求提供税票按照无效标处理。
2.报价内容:报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的人、辅材、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中标后价格不予调整。
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计算后较低金额为准;询价函中的报价与系统报价不一致的,以较低金额为准。投标人须按照以上原则配合采购人修正报价并对修正后的报价文件签字盖章。
4.报价涉及下浮率的,如果各分项报价下浮率经计算不一致的,以含税总价计算出对应的下浮率与报价表备注栏中更高的下浮率为准统一下浮率进行计算;如果报价文件中的价格,经计算下浮率与报价表备注栏中的下浮率不一致的,以下浮率更高的为准。报价中的下浮率固定,合同实施期间不做调整。
5.若有效最低报价出现两家(及两家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的(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将组织报价相同单位择日进行线下二次报价,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及地点携带密封完好的二次报价材料参与报价,如拒绝二次报价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6.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清单。
7.同比例下浮条款:投标人对该项目报价,招标人收取1.5%的管理费,计提方式为:招标人与投标人在不含税报价下浮率基础上增加1.5%的下浮率签订合同。
四、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元,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履约保证金:(请登录)
五、其他要求
1.预中标人若放弃中标的,必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电话联系招标部门,并将放弃中标函(盖章)送至招标部门,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预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的,招标方有权扣留投标保证金并依据集团制度相关规定,将其纳入“限制交易名单”并暂停其五年参与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投标活动。其他涉及限制交易名单纳入条件的,详见询价公告第八条。
2.投标人参与报价即视为响应询价公告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中标后不响应询价及合同要求的,视为拒签合同。
3.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特殊要求:详见附件合同。
4.投标单位中标后,需与安徽建工集团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建工新途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5.若本条款中所明确约定的内容,与前文所述各项条款存在不一致的情形,则统一以本条款所规定内容为准进行适用。
六、询价文件的获取2026年3月2日9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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