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国道623线满洲里至新巴尔虎左旗公路项目勘察劳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国道623线满洲里至新巴尔虎左旗公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全线一个设计标段,项目主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主线路线全长414.14公里,其中新建路段283.194公里,共线完全利用路段78.123公里,改建路段52.826公里,设养护工区3处,港湾式停车带3处,超限检测站3处,检查站3处,停车区3处,观景台4处。
2.2 采购范围
因本项目工期紧张,勘察地点在海拉尔,为按时保质完成本项目,拟对国道623线满洲里至新巴尔虎左旗公路工程勘察劳务工作进行采购。
根据本项目工程量及实际情况,工作预估工作量如下:

注:以上为预计工作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预计完成时间
2026年2月底前完成勘察劳务工作。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标准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供应商须具备钻探劳务资质。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独立完成1个50万元以上的勘察劳务类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地质或岩土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它人员10人,至少包括安全员1名、描述员2名及司钻员2名。
3.1.5信誉要求: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6年 2 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 年 2 月 27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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