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人: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项目管理、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跟踪审计、监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
2.项目建设规模:需对县城区内粮食局周边、一米厂周边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用地面积约35.82万㎡(约合537.3亩);居住区内改造内容:改造道路约9.3公里、供水管网(DN15-DN200)约7.45公里、排水管网(DN300-DN1000)约10.24公里、供电线路约7.45公里、照明设施约717盏;改造停车位约18440.8㎡、非机动车棚约3495.8㎡;改造文化体育设施约2851.59㎡;改造绿化约13473.53㎡;居住区外改造内容:改造居住区外衔接道路约4.43公里;供电线路约2.66公里、通信线路约2.66公里。
3.项目建设地点:南陵县粮食局、一米厂周边。
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610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71.9万元。
5.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6.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施工工期66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660个日历天(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为止)。
8.最高投标限价:571.9万元(本项目以费率的形式报价,报价格式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1)和(2)资质: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土木建筑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需明确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约定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工程资质要求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或特别说明的需各成员签字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人签章或盖章即可。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量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其他要求:/。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03月18日09:15。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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