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 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川发改社会〔2024〕2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64.18%,自筹资金35.82% ,招标人为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社会〔2024〕28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二段8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健中心院区内)。2.2规模及投资额:总建筑面积28612.2平方米的肿瘤中心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的医疗专项,项目投资约4996万元。2.3计划工期:13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招标清单所示范围为准,包含:室外衰变池、地下一层核药制备中心及放疗中心、一层正电子影像中心及核素病房、二层单光子影像中心、三(四)层及屋面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标段投资额:4996.26万元。其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约1382万元,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约3614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允许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②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两家;③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3月12日 09时00分
1.1 本招标项目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 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省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肿瘤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川发改社会〔2024〕2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64.18%,自筹资金35.82% ,招标人为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四川省发改委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社会〔2024〕28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二段8号(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康健中心院区内)。2.2规模及投资额:总建筑面积28612.2平方米的肿瘤中心业务用房及配套附属设施的医疗专项,项目投资约4996万元。2.3计划工期:130日历天。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招标清单所示范围为准,包含:室外衰变池、地下一层核药制备中心及放疗中心、一层正电子影像中心及核素病房、二层单光子影像中心、三(四)层及屋面层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5标段划分:1个标段。2.6标段投资额:4996.26万元。其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约1382万元,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约3614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建筑工程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允许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和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②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两家;③联合体的牵头人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3月12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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