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惠州分行为惠州市国库集中直接支付代理银行,根据通知市财政局通知,需按照财政支付业务要求,对接惠州市‘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中的惠州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直接支付业务系统,配合完成“数字财政”电子联调测试,联调测试包括直接支付、退款等业务场景。
二、采购标的
惠州市“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中的“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直接支付业务系统”对接及电子联调测试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信息技术领域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中标惠州市“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运维服务。
(三)服务内容
1.按照财政支付业务要求,部署及调试“数字财政”平台的预发布测试环境,确保电子支付环境能够准确完成业务测试。
2.收集测试数据,在测试系统进行相关数据配置,如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等。
3.配合协调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分行、预算单位、代理行、清算行和凭证库厂商等相关部门,进行测试联调工作。
4.测试项目所需联调的所有业务场景,模拟业务测试数据,发起业务并按照业务流程完成测试验证。
5.后台数据监控,查看测试数据,检查盖章,流程是否正常,检查调度任务是否正常,监控凭证单据能否正常获取相应状态等。
6.供应商服务区域:惠州市。
7.交货期限:具备联调测试条件,测试环境所有功能准备就绪的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调测试。
(四)其他要求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关于该项目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明确要求保密的其它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4.供应商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及兄弟姐妹)。
5.合同文本:经甲方法律合规部审核通过的合同文本。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3日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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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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