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腈装置醋酸氨化催化剂项目(二次)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乙腈装置醋酸氨化催化剂项目(二次),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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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物资名称 |
参考型号/主要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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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乙腈装置醋酸氨化催化剂 |
圆形颗粒:Ø3mm;堆密度:≥0.45g/ml;比表面积:≥130㎡/g;孔容:0.5ml/g;机械强度:≥50N |
吨 |
14.5 |
合同签订后,具备30日内交货的条件 |
河南省永城市产业集聚区龙宇煤化工乙腈装置现场 |
备注:总体积为30.4m³(其中催化剂21.2m³,约14.5吨;φ15瓷球:3.2m³,约8.8吨;φ25瓷球:6m³,约16.4吨)。瓷球由中标单位免费提供。
付款方式:发货前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一个月内开具所送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挂账后支付合同总额30%,使用三个月后达到工艺指标支付合同总额3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近三年内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货物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列出的检验检测规范;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强制性标准、本项目技术要求规定,提供投标货物必备的强制性认证证件;
5、投标人须提供乙腈装置醋酸氨化催化剂近三年同类装置使用业绩合同不少于1份;
6、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生产商授权委托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24日17时30分到2026年03月0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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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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