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仪征市陈集镇青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仪征市陈集镇青年村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97.99平方米,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层数一层及配套设施等。
2.1.3合同估算价: 约47.3519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3 月 16日,竣工日期:2026年 4月29 日
2.2招标范围:浙江恒欣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工程图纸中所有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 在职职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投标单位应当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经理同时参加多个工程项目投标竞争的数量,其所选派的项目经理在多个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以没收其投标担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 2月 24日至2026年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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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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