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和睦路,龙寿路,人兴路,万年路等管道安装及接水转换工程项目,比选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本项目为给水管道安装及碰口接水转换。本工程全长2514.00米,其中D630X10钢管长18.00米,D426X8钢管长18.00米,D325X8钢管长18.00米,D219X8钢管长288.00米,D108X5钢管长774.00米,DN50钢塑管576.00米,DN50涂塑复合钢管804.00米,DN25涂塑复合钢管18米。
2.2实施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人和街道。
2.3工期:办理开工手续之日起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2024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4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管道安装工程业绩。
【提供业绩合同】
3.5投标人拟派该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B证。
【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提供的参保证明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有效电子印章。】
注:(1)提供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或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注册人员的,必须提供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该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2)重庆市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未规定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可提供纸质证书扫描件。
(3)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6其他要求:
3.6.1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拟派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025年2月至2025年8月)。提供的参保证明须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有效电子印章。】
3.6.2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比选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按照第八章二、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第七章的技术要求。
【按照第八章二、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8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内免费维护。
【按照第八章二、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9投标人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有可归责于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等)安全与环保事故。
7)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指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
8)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在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有违约情况或终止合同情况。
【按照第八章二、资格审查部分“承诺函格式”提供承诺函】
3.10投标截止日前五年内(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在我司因施工问题等对公司生产、经营、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记录,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以不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若投标人出现过供水通报事项,因施工问题对生产、安全造成影响,存在合同违约等问题,不予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按照第八章二、资格审查部分“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提供承诺函,若经验证承诺函不属实,将对中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
3.11其他承诺:
1)严格按《关于在房屋市政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中全面推行自有工人施工的通知》(渝建〔2023〕22号)要求执行,在危大工程中全面实行自有工人施工,施工单位没有自有工人或自有工人不能满足危大工程施工需要的,应将危大工程依法专业分包给具有自有工人的企业,或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备作业资格且有自有工人的专业作业企业,确保危大工程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经过了专业培训,签订了劳动合同,购买了社会保险。
2)满足比选人对承包人基本要求。
3.12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5年9月-1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13若投标人违反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否决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供应商负面清单”进行评审)。
3.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2月24日起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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