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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干地区波普斯基区5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并购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干地区波普斯基区5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并购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广东能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超康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能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干地区波普斯基区5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位于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以东约300km的纳曼干地区波普斯基区,所在地坐标为东经70.72294235°,北纬40.82511129°,项目PPA批准规模为5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约为676.86MWp。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实际业务需要,广东能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对本项目开展收并购工作,现拟外聘咨询机构提供项目并购咨询服务支持。

本项目服务地点在招标人指定地点。

3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3.1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为甲方提供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纳曼干地区波普斯基区50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并购咨询服务,各项咨询服务分别出具一份报告,项目投资并购咨询服务应保障配合委托方进度需求完成相关工作,反馈正式报告及相关支持材料电子版,并配合委托方完成项目评审和报告修改及最终定稿工作,各项具体工作的启动,应以甲方出具的书面指令为准,具体包括:

(1)可行性研究工作

基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乙方自行调研的成果,给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并最终输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编制要求满足甲方的相关要求;

(2)技术尽职调查服务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针对标的项目的专业技术尽职调查服务,并交付符合行业标准及融资要求的《技术尽职调查报告》,最终成果将支撑并融入整体的可行性研究结论。

(3)风险评估服务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针对标的项目的专业风险评估服务,并交付满足决策与合规要求的《风险评估报告》。

注: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3.2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至合同所约定的并购咨询服务事项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若招标人基于项目实际状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终止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则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招标人书面通知送达中标人当日即行终止。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咨询业务备案(咨询专业须包含新能源,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注:提供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声誉,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不得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相关主管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不得因违法违规给市场造成严重后果,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政府部门认定为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熟悉境外新能源领域相关事务;具有境外新能源相关行业的项目咨询服务业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尽调、投资风险评估等。(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平台企业级和招标人投标人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函中承诺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非企业法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以投标函承诺为准。【若出现重名,则须提供声明函(声明拟委派人员与裁判文书中的涉案人员无关),格式自拟】。

4.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乌兹别克斯坦(或3个及以上境外)清洁能源电力发电可研报告或技术尽调报告或风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的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包含项目规模)的合同业绩。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控股子公司、合作方;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或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工作范围、服务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计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投标登记申请期间):2026年2月15日起至2026年2月27日期间,每天09: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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