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靖煤(白银)热电有限公司电力附属品委托综合利用项目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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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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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粉煤灰干灰 |
粗灰、细灰、原灰 |
吨 |
含人工费、车辆的运输和装卸费以及极端天气、灰位告急、交通整治等特殊情况下保供措施等一并产生的所有费用。 |
每项按夏季和冬季分别报价。 夏季: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止 冬季:自2026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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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粉煤灰湿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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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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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炉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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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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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脱硫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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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自持或租赁符合环保要求的电力附属品仓储场所(如租赁场地需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关于自持或租赁仓储场所的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资料。
(3)投标人须具有一定电力附属品清洁运输能力,拉运车辆必须达到国六排放标准(需附生态环境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的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或者为新能源车辆(附车辆行驶证),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2.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2.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2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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