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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4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二标段)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州发改项目〔2026〕2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一期项目(二标段)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昌吉市西外环东侧,石河子路南侧,吐鲁番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新建东区教学楼1栋,总建筑面积10438.21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新建西区教学楼1栋,总建筑面积10438.21平方米,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新建图书馆1栋,总建筑面积24056.28平方米,(主楼14240.22平方米,东西两侧辅楼均为4908.03平方米),主楼地上七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东西两侧辅楼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新建学生公寓3栋(通过连廊连接),总建筑面积40708.71平方米,地上九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新建体育馆、食堂1栋,总建筑面积8967.8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新建学术交流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33703.95平方米,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含二次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人防工程。新建北门卫室1栋,总建筑面积166.90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新建东门卫室1栋,总建筑面积53.10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新建南门卫室1栋,总建筑面积162.28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新建看台1栋,总建筑面积1052.52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含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消防工程,配套管网,室外铺装及景观配套,新建400米标准运动场1座,占地面积14816.72平方米(含塑胶跑道6026平方米);景观配套设施包含雕塑、景观亭、景观花架、国旗杆等;安装废水处理末端设备1套等配套设施。共计总建筑面积129747.96平方米。

2.1.3 总投资额:66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计划2026年04月01日开工,2027年06月20日竣工。总工期446天(日历日);其中包含设计服务周期15天(日历日)(含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核)。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2.1.5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1.6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初步设计范围内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及指导施工全过程)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和保修的全部总承包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与工程项目相关(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设计企业资质需满足以上两项中的任意一项。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中标企业在中标后进行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有在建项目,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注:(1)投标人所报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若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已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单项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

(2)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该业绩的提供方须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设计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7、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人员要求:1)建筑专业设计人员≥2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结构专业设计人员≥2 名,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3)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2 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电气专业设计人员≥2 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测量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试验员≥1人、预算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以上岗位人员均不得在本项目兼任其他岗位。

以上人员需为本单位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预算员须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测量员若无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可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安全员除本项目外不得担任其他任何项目的任何岗位。其他岗位人员需取得省或自治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不得超过3家;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信誉要求:(请登录)

3.10、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及《施工承包单位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评审。

3.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领取请2026年02月15日10时30分至2026年03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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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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