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招标范围
钠冷多功能快中子高通量堆建设项目综合厂房基坑深度约33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开挖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基坑监测,并对实体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
本工程工作范围为:
1)综合厂房基坑工程(包括负挖范围内的沟道、支护结构、基坑及周围岩土体、地下水、周边建构筑物与环境中的被保护对象及其他应监测对象)现场监测工作;
2)对实体建筑进行沉降观测。
以上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制监测方案、实施现场监测、处理监测数据及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等。
2.4 服务期:预估三年,如有特殊要求的应根据需要延续。其中基坑监测部分预估600天,具体服务起始时间以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书面通知为准。服务期应满足施工工期的要求,若施工工期有所调整,服务期应作相应的调整。
2.5 服务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3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至少具有1个担任基坑监测服务项目负责人的经历,需提供职称证明材料及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需显示项目名称、主要工程内容(可提供技术协议或验收证明)、项目经理姓名(合同中如不显示项目经理名字,也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业主证明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甲乙双方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b.现场机构必须配备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人员和若干操作人员,且必须专职不得兼任;不合格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投标人应承诺委派本项目人员需满足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章)。
3.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4日至2026年2月28日17时(北京时间)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