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小雁塔历史文化保护片区整治提升项目隋唐长安城五桥遗址保护性回填工程总承包已由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市发改审批【2025】81号、市发改审批【2025】244号、市发改审批【2026】28号、办保函【2025】9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安市文物局,项目资金来自其他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西安城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项目对小雁塔历史文化保护片区进行整治提升,具体建设内容为:隋唐长安城五桥遗址保护性回填面积暂定约6900㎡,揭露展示区域开挖面积暂定约710㎡(具体以文物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基础并以实际勘察数据为准);
2.2项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与朱雀大街十字东南角。;
2.3项目投资总额:299855900元;
2.4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小雁塔历史文化保护片区整治提升项目隋唐长安城五桥遗址保护性回填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E6101033506Lckfx6gxQ001;标段类型:工程总承包;
2.5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小雁塔历史文化保护片区整治提升项目隋唐长安城五桥遗址保护性回填工程总承包,包含隋唐长安城五桥遗址保护性回填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保护性回填工程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任务书。;
2.6其他:本标段投资估算495.72万元,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小雁塔历史文化保护片区整治提升项目隋唐长安城五桥遗址保护性回填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及以上,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且在本单位聘用,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标段名称:小雁塔历史文化保护片区整治提升项目隋唐长安城五桥遗址保护性回填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申请;③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设计企业无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④投标投标人以非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⑤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无;
②施工资质: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资格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资格,且在本单位聘用,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4)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资格,在本单位聘用且无在建工程;
(5)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资格,且在本单位聘用;
3.4.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4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施方案>》规定,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6年02月14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26年02月28日0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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