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福建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脱硫副产品石膏清运处置项目招标人为福建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建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脱硫副产品石膏清运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脱硫副产品石膏清运处置项目;
2.2项目概况:福建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2×393MW机组烟气脱硫(FGD)装置,使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一炉一塔,超低排放改造后按燃用设计煤质(硫份1.0%计),BMCR工况下全烟气脱硫设计,吸收塔喷淋层采用3层,并在喷淋层下方设置托盘以提高脱硫效率,脱硫装置效率≥98.6%。两台机组共用一套石膏脱水系统,配置2台真空皮带脱水机,单台出力满足两台机组BMCR工况燃用设计/校核煤种时石膏产量的75%。脱水后石膏落入石膏储存间贮存(按3天储量设计,每天24h计),外运综合利用。
2.3招标内容和范围:投标人负责将福建闽投湄洲湾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人)湄洲湾电厂一期脱硫系统副产品石膏约5万吨(以实际过磅量为准),安全、无散落、无扬尘地运出厂区,并合规处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4采购周期:本项目服务期一年。计划于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实施,合同开始执行的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交货地点、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限定单价人民币35.2元/吨。单价报价超过该最高限定单价视为无效投标,最高投标总价不得超过人民币176万元,投标总价超过该最高投标总价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专业设备及货物供应能力;
(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投标人应具备执行本项目所需的资质、条件;
(五)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未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投标人不存在影响本招标项目正常履约的诉讼、仲裁等争议纠纷或被执行案件。
4.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投标人(不含分支机构)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gx.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承诺处置石膏过程及最终去向须符合国家、行业的各项法律、规范要求。
备注:以上近三年由投标截止日往前倒推三年。
备注:资格要求(一)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资格要求(二)、(三)、(四)和信誉要求(五)中的1、2、3、6项在投标时由投标人进行承诺,若中标后发现投标人所作的承诺与事实不符,招标人可随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信誉要求(五)中的4、5项需投标人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六)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火电厂石膏清运业绩;
备注:须提供合同首页、能够明确体现数量的范围页、签字盖章页。投标人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不认可联合体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6年2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3月11日9:30(节假日照常发售),……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包括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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