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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西昌市2024粮食仓储设施(仓顶阳光)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3 收藏项目
一、招标编号:SWU

二、招标项目:凉山州西昌市2024粮食仓储设施(仓顶阳光)项目。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预算:8277185.10元(其中包括设备采购及安装费用7927185.10元;设计费用350000.00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次招标拟对 凉山州西昌市2024粮食仓储设施(仓顶阳光)项目 进行招标,有关具体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三级及以上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组成,仅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应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负责本次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有)、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注: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以财库〔2022〕3号文为准,即: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 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2月14日09:00至2026年02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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