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百大合家福蚌埠公司2026-2028两年度电梯维保服务
2.项目编号:2026
3.项目内容:蚌埠合家福公司两年度电梯维保服务,详见第三章《项目要求》。
4.项目概算:人民币119765.00元/两年度
二、供应商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本地化服务能力。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安装、维修、改造 B 级及以上与载货电梯安装、维修、改造 B 级及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改造、修理)或电梯安装(含修理),且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
3.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壹份电梯维保类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起始时间为准)。
4.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信息为准。如网站未收录被查询企业信息视为不存在以下不良行为记录。):
4.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4.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以开标当日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如网站未收录被查询企业信息视为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5.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5.2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5.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须全部做入《投标文件》;
三、项目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日期:2026年 2 月 14 日—2026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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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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