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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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 名称 |
主要技术 规格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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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床边下肢主被动训练系统 |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
1套 |
9.0 |
9.0 |
2100.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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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智能温热牵引系统 |
1套 |
7.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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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超短波治疗仪 |
1套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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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0 |
21.0 |
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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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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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
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的有效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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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产品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
投标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该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也应提供)。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应提供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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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莆财购(2024)19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5.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5.1报名时间: 2026 年 02 月 12 日~ 2026 年 02 月 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 年 02 月 28 日 09 :3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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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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