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下浮率:2.5%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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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限价 (最低下浮率) |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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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松溪县医院检验试剂耗材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2.5% |
30000 |
交付时间:根据招标人每批次下单时规定的时间提供试剂耗材;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响应约定提供各类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
2.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2.3无法按照以上2.1、2.2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3.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3.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3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 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4.2 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3 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投标人参加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信用记录查询: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8.特殊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试剂耗材、设备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若有附件也应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试剂耗材、设备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或承诺成交后该产品向主管部门备案的承诺函。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2日至2026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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