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306700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5196.99 万元。本次招标建设规模:工程主要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主地标建筑周边环境及市政工程,面积约6.14公顷,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广场铺装、园路、其他相关配套工程等,其中排水管道最大管径为DN500。第二层面是金山湖环湖区域的过渡工程,实施面积约695亩,工程内容包括农田基础工程、金山湖西侧地块基础工程、覆绿工程、种植工程、场地清运及土方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滨湖街道长东片区,西至望湖大道,东至泥桥港,北至滨湖大道防风林,南至银山一路。
2.2本次招标范围:金山湖周边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具体要求以合同为准。其中,□ 。本次招标控制价 4202.2542(其中绿化3051.6964万元) 万元。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包含设计周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其他:质量目标:合格(设计质量目标:合格;施工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7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7.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7.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3.1.1和3.1.2资质要求:
3.1.1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具备①和②
①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能力的企业;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1.2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具备①或②或③
①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同时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4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设计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市政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市政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执业资格;☑风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以建造师身份承接本项目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风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3.11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等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不良信息和行政处罚。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 3 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3年 3 月17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3 月17 日 9 时30 分,……
□ 5.2 / (投标文件需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光盘、模型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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