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装修装饰工程供应商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0351万元,年平均总投资额约3450万元(实际金额以需求单位审批后的为准);建设规模: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辖内营业网点(含自助银行)、办公用房的室内外整体装修、局部改造工程;包括室内外装修及配套暖通、消防、给排水、电气照明、结构加固、强弱电安装等工程;不含自行采购的其他专业分包工程(综合布线、空调、VI、技防等);依法需单独招标的项目除外。建设地点:宁波全辖。
2.2 招标范围:建设银行宁波分行辖内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营业办公用房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含建设单位下发的修改图、设计联系单、工程联系单等)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招标范围以单个装修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要求2名,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三)其他:
3.5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
(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4.电子化平台线上操作指南
(请登录)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3月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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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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