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曲水县南木乡鑫赛瓜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园区及江村一组温室大棚提升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曲发改[202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水县南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财政常态化帮扶补助资金:2911.41万元(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招标人为曲水县南木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曲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曲发改[2026]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曲水县南木乡;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拆除25栋土阳光温室,拆除面积为21152㎡,拆除泥土作为后期种植土,新建27栋日光温室,新建面积为26568㎡,改造园区大棚61个,改造面积为33360㎡,采购成品板房1个,更换28个大棚卷被机钢管,更换部分大棚保温棉被,更换面积为125265㎡。改造园区道路,改造面积为38299.90㎡,及其他附属工程;;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共管账户: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中标合同前需与招标人和中国农业银行曲水县支行在曲水县设立三方共管账户,共管账户用于后期拨款,由招标人、施工企业、中国农业银行共同监管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3.1.2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
3.1.3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3(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5 00:00:00至2026-03-05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2-15 0:00:00至2026-3-5 0:00:00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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