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麻城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省发改委关于审核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麻城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有关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职业技术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武汉职业技术大学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详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冈市麻城市卓吾大道与京广大道交汇处。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麻城校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7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公共教学楼,新建3栋电磁兼容中试产教融合实训大楼,新建10栋学生公寓,新建1栋学生食堂,新建1栋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室外运动场地,包含11片篮球场、4片排球场、3片网球场、1片足球场等,配套建设新校区所需校门、围墙、道路、管网、消防、照明、绿化、强弱电、给排水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相关勘察技术要求,完成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麻城校区(一期)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出具正式勘察报告,配合进行审查,并提供建设过程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合同服务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察并出具正式勘察报告。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1.2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提供勘察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3.1.4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5日至2026年0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麻城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省发改委关于审核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麻城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建设方案有关意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职业技术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武汉职业技术大学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详勘)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冈市麻城市卓吾大道与京广大道交汇处。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麻城校区(一期)建设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约573亩,项目总建筑面积19.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公共教学楼,新建3栋电磁兼容中试产教融合实训大楼,新建10栋学生公寓,新建1栋学生食堂,新建1栋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室外运动场地,包含11片篮球场、4片排球场、3片网球场、1片足球场等,配套建设新校区所需校门、围墙、道路、管网、消防、照明、绿化、强弱电、给排水等设施。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根据相关勘察技术要求,完成武汉职业技术大学麻城校区(一期)岩土工程勘察(详勘),出具正式勘察报告,配合进行审查,并提供建设过程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8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其中:合同服务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勘察并出具正式勘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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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3.1.2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提供勘察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1.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3.1.4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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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2月15日至2026年0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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