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ACC
三、项目名称:安顺市中心城区智能化公交站台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1)采购主要内容:安顺市中心城区智能化公交站台二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等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实施阶段的造价控制,其中包括制定造价控制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审核合同条款中相关的造价条款;提供施工进度款的支付审核意见;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索赔的造价内容;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结算;审核设备、材料等造价信息;提供与控制造价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2)采购数量:1项。
(3)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半年内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表或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无法提供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提供投标人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⑦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2)特殊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提供一般资格要求(①-⑦项)、特殊资质要求中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开标时须提供一般资格要求(①-⑦项)、特殊资质要求中的原件或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装入档案袋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五、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 时间:2026年2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2月27日17时30分;
(2)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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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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