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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渔亭高速口片区污水处理站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黟县渔亭高速口片区污水处理站项目(一期)已由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黟县经开区管委会项目备案表(2504-341023-04-01-282578)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黟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黟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黟县渔亭高速口片区污水处理站项目(一期)

2.2项目编号:HJYG

2.3建设地点:黟县渔亭镇  

2.4建设规模:项目在渔亭高速口片区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本次建设处理能力为250吨/d,项目占地约3400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格栅渠、调节池、事故池、污泥池、生化组合池、沉淀池、滤池、消毒池、在线监测房、风机房、污泥脱水车间、加药间、中控室及其他配套设施,站外建设污水输送压力管道1.87km,重力管道0.57km。

2.5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70日历天,试运行期90日历天,运营期为试运行结束之日起5年。

2.6招标范围: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②运营: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运营维护工作,运营期为试运行结束之日起五年。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2.8.1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2 运营期限及运营要求:运营期限五年,污水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以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9招标控制价:建安费:15115627.69元,运营费用(人员与检测设备最高限价为53万元/年,处理费单价为2元/吨)。

2.10项目性质:市政公用工程类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运营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2.1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3.2.2运营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注:①安徽省内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信用安徽”平台正式生成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同样须提交符合其注册地省级信用平台要求的、显示近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的信用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应明确显示投标人近3年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往前追溯3年)“无”违法违规信息。对信用报告显示为“无”违法违规信息的投标人,直接视为其满足本次招标提出的所有信用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无需再对投标人进行额外的信用信息查询。

②对于安徽省内投标人无法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公共信用信息报告的,需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核查版)封面(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报告编号、报告出具单位和报告生成日期),以及省外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份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投标人,按3.3信用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③安徽省内和注册地所在省份已实施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报告。报告生成日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一天均可。如未提供,该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定标)候选人。

以上①-③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适用。其他类项目按3.3信用要求的(1)-(6)项进行评审;其中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5)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1)-(5)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定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运营单位均不得超过1家;

3.4.2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3.4.3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第3.4条信用要求;

3.4.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7章。(房建市政类项目适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是。 □否。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4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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