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社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三期)项目已由佳发改投资[2025]9号、佳发改投资[2025]5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策性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社区供水管网及设施更新改造(三期)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主城区内。
2.3建设规模:改造DN150~DN80二次网共计0.28km;楼内立管及连接管改造34.589km,管径DN20~DN40,更换物联网水表及其配件。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3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总工期:215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第一标段(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2020421.4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在职人员需承诺具备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3.4信誉要求
(请登录)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6年02月14日17时00分至2026年0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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