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资格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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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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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若供应商提交了资格承诺函的同时也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两者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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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 |
投标人须具备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本项不在资格承诺制范围内,投标人须按本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6.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 02月13日起至2026年02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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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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