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标段名称:新建常熟市2025A-002、2025A-008地块住宅用房项目一标段监理
2.2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琴川街道东三环路以东,达海路以北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监理范围内总建筑面积约62500平方米。监理范围内工程造价约326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591.72
2.6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91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2只。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投标人受监过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2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 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五年内有效。(如果有多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以最后一张竣工验收证明书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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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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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2月14日08时30分至2026年02月2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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