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凌云街(恒源路-林栖路)已由保定国家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管网建设工程(一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高新区行政审批审字〔2025〕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49286.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35923.91万元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道,设计管径为d300mm,长约84米。管道自北向南,与南北两侧现有管道衔接。在东西两侧人行道内对称布置6米、14米高灯杆。路面工程约3290㎡。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计划工期:258日历天。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其他:本项目为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2招标范围:凌云街(恒源路-林栖路)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范围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223318.8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2025年01月0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4 09:00至2026-02-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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