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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2026年路口电子屏改造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日期:2026-02-13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满足分公司业务需求,拟对现有8处市区街道电子屏进行改造,项目预估金额95万元(含税)。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2026年路口电子屏改造采购,主要包含但不限于8处共计184平方的户外P5全彩屏及相关附属配套设备的供货、安装(含原屏拆除)、集成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等内容,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95万元(含税)。

交付期:自收到采购人订单后2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

交货地点:溧阳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

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免费保修。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2026年路口电子屏改造采购项目标包

电子屏

-

2

常州溧阳

25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份额10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任一单项响应报价高于该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最新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供应商参与响应。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4)。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主设备(LED屏)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该响应产品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函原件扫描件;②如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响应的,只接受制造商响应。(提供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专用章授权,或分支机构授权的授权文件还应提供产品制造商法人机构对上述授权效力的授权文件。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无须提供本授权函。)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3)2.1.7 2.1.5 a、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截屏图片。

b、显示屏产品制造商须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一份同类LED屏供货业绩合同,且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和含税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和累计含税金额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不予认可。

c、供应商须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资质文件扫描件。(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有变更时,资质审查要求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执行)。

d、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1名: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2)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

3)专职安全员1名:具有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兼任或重复,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提供以上人员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2025年10月1日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局或地税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e、供应商须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近两年(自2024年02月0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产品。2.3.3产品2.3.2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提供承诺书。

2.3.3响应产品及交付的所有响应产品相关成果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产品业绩要求:2.3.8

2.4.2 2.4.3 2.4.4 2.4.5 2.4.6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2月2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2月28日14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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