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WH********
2.项目名称###市人民医院预算概算编制及投资评审服务(造价)咨询采购项目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元/年。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以《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号)为基准下浮35%。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低于35%的,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供应商以黔造价协〔2021〕10 号文件《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为基准进行下浮率报价。预算为预估金额,实际按照报价下浮率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或2026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②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自行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将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格式自拟,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项目编号:GZWH********
2.项目名称###市人民医院预算概算编制及投资评审服务(造价)咨询采购项目
4.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元/年。
5.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以《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黔造价协〔2021〕10号)为基准下浮35%。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低于35%的,为无效响应。
6.本项目采用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供应商以黔造价协〔2021〕10 号文件《关于发布《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的通知》为基准进行下浮率报价。预算为预估金额,实际按照报价下浮率据实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或2026年)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②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自行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由采购**将查询结果提交给磋商小组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格式自拟,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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