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策划宣传推广及运营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
1.3采购执行人: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技术服务费。
1.5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福建销售公司五大事业部门业务需求,聚焦宣传推广,以线上运营为抓手,锚定 “扩大会员规模、提升会员活跃度、提高市场份额” 核心目标,围绕提升企微运营价值、强化会员营销策划、深化数据分析应用、优化营销宣传效能、夯实异业合作支撑五大关键方向统筹推进工作,着力构建兼具福建地域特色的会员营销体系,以专业化运营赋能业务提质增效、长效增长。为保障相关工作落地实施,公司拟采购线上一体化营销策划、宣传及运营服务。本项目已完成全部内部审批流程,资金来源已落实,拟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 1 家服务商。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为福建公司“中油好客 e 站”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及支付宝小程序、云梦泽APP、企业微信等线上平台,以及线下推广活动,提供营销策划与全案推广支撑;提供宣传物料设计制作、软文撰写、运营维护、页面美工及宣发执行短视频制作等全流程支撑。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年。
2.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2.4采购限价: 85万元(含税) 。
2.5报价要求:固定总价
2.6验收方法或标准:详见合同
2.7服务主体: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统筹开展公开谈判,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采购金额60.5万元、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福建分公司采购金额1万元、福建中油油品仓储有限公司采购10万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非油品分公司采购13.5万元,各对应主体公司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履约付款。。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3.2.1服务商须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2.2服务商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若服务商成立年度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加盖公司公章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服务商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营销策划运行项目业绩1项,业绩内容应包含通过微信服务号或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或企业微信等互联网营销推广,提供合同及一张合同相对应的发票。以合同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以评标委员会评审当天现场查询为准)
4.1服务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名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除外)
4.2服务商未被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除外)
4.3服务商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4.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的。
3.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服务商须承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
6.3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 2026 年 2 月 13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16 时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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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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