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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市政专项监理(二次)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以 《关于开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社会〔2024〕176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发改投资〔2025〕775号)、《河北雄安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雄自规审改试点设函字〔2025〕00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中央) ,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起步区第五组团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内,位于地块E04-08-01、E04-08-02、E04-08-03、E04-08-04、E04-08-06范围内。2.1.2本项目的建设规模: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雄安校区第二组团项目市政专项,建设内容包括给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电力通信排管、化粪池等构筑物、优质杂排水处理系统、坑塘处理工程、道路、交通以及照明等。具体以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55万元。
2.2招标范围: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以及整个监理服务期的监理工作(含缺陷责任服务期),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管线、燃气管线、电力通信排管、化粪池等构筑物、优质杂排水处理系统、坑塘处理工程、道路、交通以及照明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项目BIM 的数据对接,以及对本项目中所有涉及到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中见证检测试样的取样、封样、送检等监理工作职责、义务,以及对前述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环保、质量、进度、造价、实名制、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控制,对合同、信息等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综合协调、工程变更及洽商审核、工程进度确认、竣工验收资料整理交接、保修工程监理及交付阶段查验工作等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等法定职责等,其他要求按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监理规程执行。本项目服务内容由监理人按照项目竣工资料要求,提供项目全部施工阶段成果文件。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2.4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计划工期457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3月10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时间为2027年6月10日,具体施工计划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结束止(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②中任意一项均可: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业绩要求:业绩最低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同时满足下列①至⑤项的要求: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③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一个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业绩无合同金额要求);④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⑤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兼职。注:投标单位须将总监理工程师(近一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如为事业编制人员,社保证明可以提供由上级行政主管单位出具的人事证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无社保证明,可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及单位返聘证明。
3.1.4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3 23:59至2026-03-06 08: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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