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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殡仪馆服务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3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殡仪馆服务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字[2025]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民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根据县财力情况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鸡泽县民泽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8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545.9万元,建设规模:拟在殡仪馆西侧院内空地上建设吊唁厅和火化间,中间室内连廊进行连接,待新吊唁厅和火化问建设完成后将原有吊唁厅和火化间进行拆除建设为骨灰堂,建筑面积约2941.5平方米。新购置火化炉3台、尾气处理设施、电子祭莫设备、冷冻棺等设施设备。建设地点:鸡泽县民政局殡仪馆院内。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1867658.6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个;(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6年02月1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14 00:00至2026-02-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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