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300000元
最高限价:13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6年度云岩区黔灵医院中药颗粒(非集采)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6年度云岩区黔灵医院中药颗粒(非集采)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或供货金额达到采购最高限价金额。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生产企业投标,必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必须含有中药配方颗粒),不接受经营企业投标。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应商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6年1月以来基本开户或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或依法缓缴、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5日 至2026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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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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