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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2026年第6批招标公告
日期:2026-02-13 收藏项目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进度

1.

漕泾电厂计量器具送检技术服务(三年)(2026-2028)

开工日期2026 年04 月01 日,计划结束日期2028年11 月30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2.

漕泾电厂技术监督服务(三年)(2026-2028)

自2026 年4 月1 日起至2028 年12 月31 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3.

漕泾电厂6kV 厂用设备保护改造物资采购

按年度改造数量计划分批次交付

4.

漕泾电厂输煤系统落煤管防堵改造材料采购

交货时间2026 年4 月1 日之前。

5.

漕泾电厂石灰石球磨机增容改造项目球磨机采购(流标重招)

货物应于2026 年4 月30 日之前运抵电厂工地,设计安装调试等时间节点

6.

漕泾电厂全厂暖通设备及系统维护、冷水机组维护(三年)(2026-2028)(流标重招)

2026 年4 月1 日起至年2029 月3 月31 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7.

漕泾电厂2C09 检修短期辅助配合施工服务(流标重招)

2026 年3 月27 日至2026 年5 月12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8.

外高桥电厂2026 年度机组技术监督支持服务

2026 年4 月1 日起至2026 年12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9.

外高桥电厂取水口及卸煤码头疏浚工程

2026 年3 月1 日起至2027 年2 月28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10.

外高桥电厂循环水泵导叶体等部件采购

材料类: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 天内交货;

11.

长兴岛电厂2026 年液态二氧化碳保供采购

服务期限为1 年。计划2026.3.1-2027.2.28 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12.

罗泾电厂电子安防系统日常维护(2026-2028 年)

项目服务时间为2026 年4 月1 日至2029 年3 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13.

上海重燃2026 年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文件(流标重招)

计划工期:2026 年04 月01 日至2026 年12 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交货地点

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 026-02-13-012-01

漕泾电厂计量器具送检技术服务(三年)(2026-2028)

1 批

主要是对需要检验的计量器具,完成送检工作。

开工日期

2026 年04 月

01 日,计划结束日期2028

年11月30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厂区

1000

2.

DNYZC-2 026-02-13-012-02

漕泾电厂技术

监督服务(三年)(2026-2028)

1 批

对漕泾电厂1、2

号机组及该两台

机组的附属设备、系统提供技术监

督服务。包括绝

缘、继电保护、

励磁、电测、电

能质量、热工、

节能、环保、化

学、金属、锅炉、汽轮机、供热等

十三个专业的服

务。

自2026 年4

月1 日起至

2028 年12 月31 日止,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厂区

1000

3.

DNYZC-2 026-02-13-012-03

漕泾电厂6kV厂用设备保护改

造物资采购

1 批

漕泾电厂6kV 厂用设备保护改造物资采购,包括设计、供货、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中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催交、开箱与检验、质量问题处理、调试、性能验收试验、技术交底及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等

按年度改造数量计划分批次交付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厂区

1000

4.

DNYZC-2 026-02-13-012-04

漕泾电厂输煤系统落煤管防堵改造材料采购

1 批

本次采购输煤系

统落煤管防堵改

造材料,供货范

围为2A 对3A、5A对6AB、5B 对6AB落煤管车头罩以

下管段至下方皮

带机进口的部分

(包括三通落煤

管、上部连接段、防堵落煤管段、

耐磨弯管、振打

装置、断煤信号

采集装置、气水

分离及定时排放

装置、控制柜及

安装辅材等)3 套以及5A对6AB、5B对6AB 三通2 套,并提供现场安装

指导和调试等工

作。

交货时间

2026 年4 月1日之前。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厂区

1000

5.

DNYZC-2 026-02-13-012-05

漕泾电厂石灰

石球磨机增容

改造项目球磨

机采购(流标重招)

1 批

漕泾电厂石灰石

球磨机增容改造

项目球磨机采购,包括设备设计、

设备供货、技术

服务等工作,其

中技术服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设

备催交、货物开

箱与检验、设备

质量问题处理、

设备安装与调试、性能验收试验、

技术交底及质保

期内缺陷处理等

货物应于

2026年4月30日之前运抵电厂工地,设计安装调试等时间节点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厂区

1000

6.

DNYZC-2 026-02-13-012-06

漕泾电厂全厂

暖通设备及系

统维护、冷水机组维护(三年)(2026-2028)(流标重招)

1 批

全面承担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全厂暖通设备及系统维护、冷水机组全年维护、维修以及保养工作,安全文明生产及检修现场管理等工作,参与其大修竣工验收。

2026 年4 月1

日起至年

2029月3月31

日止,如有调

整,按合同签

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厂区

1000

7.

DNYZC-2 026-02-13-012-07

漕泾电厂2C09检修短期辅助配合施工服务(流标重招)

1 批

2 号机组2C09 等级检修期间短期辅助配合服务,包含汽机、电气、锅炉、热控、环保、起重等相关专业检修项目的 配合施工。

2026年3月27日至2026 年5 月12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厂区

500

8.

DNYZC-2 026-02-13-012-08

外高桥电厂

2026 年度机组技术监督支持服务

1 批

对外高桥电厂

#1-#4 机组的附属设备、系统以及3 号机组延寿检修过程中提供技术监督服务。

包括绝缘、继电保护、励磁、电测、电能质量、热工、节能、环保、化学、金属、锅炉、汽轮机、建(构)筑物等十三个专业的技 术服务。

2026 年4 月1

日起至2026

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1000

9.

DNYZC-2 026-02-13-012-09

外高桥电厂取水口及卸煤码头疏浚工程

1 批

外高桥电厂取水口及卸煤码头疏浚工程工作,包括取水口区域及排水保畅区域范围清淤8 次,含清除取水口头部立管格栅海生物及垃圾。卸煤码头疏浚1 次,含码头前沿清淤、码头底部区域吹泥削坡、清淤。

范书

2026 年3 月1

日起至2027

年2 月28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1000

10.

DNYZC-2 026-02-13-012-10

外高桥电厂循环水泵导叶体等部件采购

1 批

外高桥电厂循环

水泵导叶体等部

件采购,包括供

货范围内设备的

设计、制造、检

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

优化工作等。

材料类: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 天内交货;

上海市浦东新区海徐路1001号

1000

11.

DNYZC-2 026-02-13-012-11

长兴岛电厂

2026 年液态二氧化碳保供采购

1 批

长兴岛电厂2026年液态二氧化碳保供采购,按1年预估,包括工业液体二氧化碳的供货、运输、安全保证、指导监督、品质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服务期限为1年。计划

2026.3.1-202 7.2.28 具体

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岛江南大道2468

1000

12.

DNYZC-2 026-02-13-012-12

罗泾电厂电子

安防系统日常

维护

(2026-2028年)

1 批

在2026 年4 月至2029年3月期间,为罗泾电厂安全监控系统提供完善的日常巡检,软件升级、硬件维护、基础设施类设备维护、故障紧急消缺、硬件保修等服务。

项目服务时间为2026 年4

月1 日至2029年3 月31 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宝山区川雄路300 号

500

13.

DNYZC-2 026-02-13-012-13

上海重燃2026年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招标文件(流标重招)

1 批

上海重燃自动消防系统设备(包括自动水消防系统、气体消防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消防控制系统及其配套系统)的定期维护和检测。

规范

计划工期:

2026 年04 月

01 日至2026

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按合同签订生效日为准。

上海市浦东新区云水路168号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漕泾电厂计量器具送检技术服务(三年)

(2026-2028)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电厂计量器具送检的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服务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漕泾电厂技术监督服务(三年)(2026-2028)项目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

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一级资质;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 认定证书;

3.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服务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600MW 等级及以上火电厂的技术监督相关服务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漕泾电厂6kV 厂用设备

保护改造物资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是设备的生产厂家;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用时间为准)至少2 个(电厂或电网公司均可)6kV 及以上设备综保装置国产化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投用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使用良好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漕泾电厂输煤系统落煤管防堵改造材料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防堵型三通落煤管供货且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投用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使用良好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漕泾电厂石灰石球磨机增容改造项目球磨机采购(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2.是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唯一投标人。

3.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同类设备项目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投用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使用良好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漕泾电厂全厂暖通设备及系统维护、冷水机组维护(三年)

(2026-2028)(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制冷空调行业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A 类或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A 类,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暖通设备及系统独立维护保养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漕泾电厂2C09检修短期辅助配合施工服务(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

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300MW 或以上火电机组服务、维护、检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竣工验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火电机组服务、维护、检修项目管理经验,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外高桥电厂2026年度机组技术监督支持服务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 认定证书;

3.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300MW 以上火电机组检修试验与检测服务业绩,服务专业包含汽机、锅炉、电气、热工、金属及环保,投标方可提供多份服务业绩以满足上述专业,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外高桥电厂取水口及卸煤码头疏浚工程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航道工程或疏浚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等)、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外高桥电厂循环水泵导叶体等部件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完成至少2 个300MW 及以上机组循环水泵整泵或主要部件加工制造供货且投运成功超过1 年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

长兴岛电厂2026年液态二氧化碳保供采购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未处于集团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二氧化碳(液态);

2.投标人应提供所供产品生产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标段相应产品;

3.投标人或受投标人委托进行运输的第三方应具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运输车辆危化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及危化品驾驶证、押运证等相关证件。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的,还应提供与第三方的委托运输协议等文件;

4.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供货时间为准)至少2 个工业液体二氧化碳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投运证明(第三方性能试验报告、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罗泾电厂电子安防系统日常维护(2026-2028 年)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

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同类型(电子安防、技防或监控)工程服务或维护业绩(包括服务期已满1年正在进行中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5.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C 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均可);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上海重燃2026年消防系统维保服务项目(流标重招)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24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 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近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在同一标段投标中,没有与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7.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8.未处于集团公司或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9.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完成备案,服务类型包括维护保养检测;

4.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消防系统维护或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等)、履约证明(验收或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5.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 个同类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业绩证明),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6 年02 月13 日至2026 年02 月25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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