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1-7-1地块(项目名待定)电梯供应及安装采购
二、采购人
江西萍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A31-7-1地块(项目名待定)电梯供应及安装采购
2.采购范围:根据项目部要求为A31-7-1地块(项目名待定)提供8台货梯的设备供应、安装及维保。包括不限于:电梯的深化设计、生产、运输、保险、卸车、转运、安装(包括安装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等)、调试、验收以及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支持和培训,特种设备验收、使用登记证办理及维保养护等,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为准。
3.项目地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
4.采购金额:暂定1357603.33元(含税),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5.供货周期:分批次交付:每批次货物供货时间以采购人签字或盖章的订单为准。
6.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运送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运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选择1个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证明: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1.2供应商如为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须满足以下①许可;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且具有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许可;所提供证书不能体现电梯制造许可等级的,须同时提供能够体现电梯制造许可等级的型式试验报告,制造商是电梯型式试验报告中制造单位。
1.3供应商如为所投电梯代理商,须取得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唯一授权、须满足以下第②条许可同时其所投电梯品牌的制造商还须满足第①条许可: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许可且具有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许可;所提供证书不能体现电梯安装、维修许可等级的,须同时提供能够体现电梯安装、维修许可等级的型式试验报告。
许可参数级别判定标准如下,A1:额定速度>6.0m/s;A2:2.5m/s<额定速度≤6.0m/s;B:额定速度≤2.5m/s。
2.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1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额80万元及以上同类或类似业绩;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4.其他:/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市场化)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5日获取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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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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