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800,000.00元
采购包1(长汀县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项目(客家历史展示中心、非遗传承体验中心、传统技艺展示厅)展陈布展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8,8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8,8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288,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C22020400-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客家历史展示中心、非遗传承体验中心、传统技艺展示厅)布展项目 | 1(批) | 否 | ①整体性要求: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制作一体化”总承包模式,确保各系统协调统一、整体交付。②技术性能要求: 展示系统须具备高清、高亮、高交互性能;环境控制须符合文物保护标准;智能化系统应实现全馆网络覆盖与设备互联。③内容质量要求: 所有历史与文化内容须经专家审核,数字内容须与设备兼容,体现文化真实性与艺术感染力。④服务与运维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包括前期策划、施工安装、人员培训及运维在内的全链条服务,质保期不低于1年。⑤合规与政策要求:符合国家绿色建筑、消防安全、环保节能等相关标准; | 28,800,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天内验收合格(若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经甲方确认后,服务期可相应顺延)。其中:(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概念方案及展陈大纲成果进行深化设计,60日历天内完成二次深化设计工作;(2)待采购人确定深化设计成果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实施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资质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②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③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④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所属单位为准。
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具备此项“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投标为资格不符):1、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最后章节。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一章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无效: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且不得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③联合体应提交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各方分工、权利义务及对采购人的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内容应与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工一致;④联合体中标 / 成交后,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事项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不得擅自变更联合体组成及分工;⑤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商务项的评分证明文件(注:联合体成员方提供的商务项证明文件不作为得分要点)。。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2-13至 2026-02-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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