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南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屯南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已由第十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6〕1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184团
3.项目工程规模:新建日处理5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10万立方米中水池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屯南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标段工程规模】:新建日处理50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10万立方米中水池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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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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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南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本次招标内容为屯南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任务,按照国家和市政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完成设计工作,设计需满足招标方施工准备(施工准备、施工招标清单编制、施工控制价编制、施工招标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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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且须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名册;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财务要求:近3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22-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4)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②投标单位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报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6)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26年02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2月28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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