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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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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是 |
1,180.0855 |
1,180.0855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依据中共天津市西青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增设城市排水管理所的批复》(津西党编发【2021】3号)文件要求,为保证市政、区管雨污水泵站及其配套管网运行管理和日常维修养护及防汛抗旱排涝工作顺利开展,拟对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管理的21座雨、污水市政泵站及配套管网和8座区管排涝泵站及丰产河引水闸1座、及临时泵站2处(西青道、李楼桥各1处)实行社会化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3个月)(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7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13日到 2026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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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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