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常州经开区表面处理循环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经审备〔2024〕16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经开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州经开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发包人)、江苏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一标段承包人)、江苏天启建设有限公司(二标段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常州经开区表面处理循环产业园项目(二期)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分包工程(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工程地点:前杨东路以东,戚横路以南,前杨北路以北。
2.1.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本项目包含电梯30台。
2.1.3本标段合同估算价:约660万元
2.1.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1.5工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时间分批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并确保通过验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每批电梯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时间不长于60天。
2.1.6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并安装调试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其基本技术要求范围内相应产品制造前的准备(包括现场踏勘、技术核对等)、产品(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设计、制造、加工、检验、包装、发货、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地点、局部土建改造、安装、设备调试、监督检验、技术指导培训、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电梯维保服务和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部内容。
2.2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满足3.8项要求的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2)近三年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电梯供货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A.投标申请人(为载货电梯生产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所投品牌的载货电梯及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生产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B.投标申请人(为载货电梯销售代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有电梯安装(含修理));
③所投品牌的载货电梯生产商授予代理商对本次项目投标的《制造商专项授权书》;
④所投品牌的载货电梯及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生产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注:旧许可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仍予以认可。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详见附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时/分至2026年3月9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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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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